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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人民医院负压监护型救护车(含车载设备)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作者:设备科 阅读: 发布时间:2022/3/18 10:05:37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急需采购一辆救护车(含车载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财办库[2020]23号文件“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建立的采购“绿色通道”,现邀浙江昶金可商贸有限公司、安徽奇瑞瑞弗特种车辆技术有限公司等2家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书,未受邀请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招标。

一、项目编号:SYBX-2022031801

二、项目名称:石台县人民医院负压监护型救护车(含车载设备)项目。

三、招标人:石台县人民医院。

四、预算金额60万元。

五、最高限价:60万元。

六、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七:采购需求:石台县人民医院负压监护型救护车(含车载设备),详见采购文件。

八、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20个日历天。

九、响应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所投医疗设备(车载急救设备)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注:(1)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审核,将由评审委员会负责执行,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其参选将被否决。

2)以上证明文件均须为合法有效。如按照国家规定需要进行年审的证书,证书必须为年审合格的证书。

十、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1、招标人自2022318日起在石台县人民医院网站发布邀请招标信息,受邀请的投标人直接向招标人领取招标文件。

2、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的,可在2022 3  201730前直接向招标人提出疑问。

3、对于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本招标项目的所有要求澄清的问题,包括质疑的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招标人将认真答复,确属不合理条款或存在差错的将在答疑时予以删除、修改。

4、招标人将于2022 321日前在石台县人民医院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采购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323日上午9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石台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设备科。

2、逾期送达的参选文件将予以拒收。

十二、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202232309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石台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会议室(四楼)。超过时间投标无效。

十三、响应文件的审查

1、响应人资格性、符合性在评标前由评标小组审查;

2、评标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进行检查。

3、评标小组小组会将对响应文件实质性进行审查,发生重大偏离的将被拒绝。

4、响应人应详细说明其响应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配置或组件、功能,在《报价单》上应详细列出货物的所有参数指标,不详细编写可能影响评标小组的评审。

十四、公示及成交通知:

1、采购单位把评标小组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向所有响应人公示;

2、公示期三个工作日,采购单位将书面通知中标人。

十五、本批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时以现金或转账形式向招标人缴交。

十六、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会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后可转为质保金。

十七、本批采购确定中标人的办法:

采取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进行评定,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成交供应商。若出现报价相同的,则按技术质量或货物配置高低及售后服务优劣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十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台县人民医院 

电话:0566-6021138

联系人:查先生。

(备注:涉疫地区人员不得入院,投标人必须持所在地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并于322日在我院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方可参加投标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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