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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台县人民医院停车场收费管理的公告作者:admin 阅读: 发布时间:2023/3/22 8:47:57
为加强我院停车场管理,提高车位的周转率和利用率,缓解医院停车难的问题,为就诊患者提供更加便捷的就医服务,根据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石台县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石政办秘〔2021〕48号)文件要求,报请县发改委审批,自2023年4月1日起对医院地上停车场的停放车辆开始收费,现就具体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费标准 停车时间 收费标准 60分钟以内(含60分钟) 免费 60分钟以上至4小时以内(含4小时) 3元/车·次 超过4小时以小时为计量单位加收 1元/车·小时 1.停车每24小时收费累计不超过15元; 2.本停车场执行“一车一杆,损坏赔偿,公共设施损坏均照价赔偿”。 二、有关事项 1.对社会车辆按照以上收费标准收费; 2.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献血车、卫生救护、救灾抢险、环卫保洁、医疗废物转运、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维护、应急抢险以及喷有统一标识的执法执勤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3.对运送药品、送血及运输院方设备材料等医院合作单位的车辆由院方开具通行证; 4.医院将通过公开询价选择第三方公司负责地上停车场的运营管理; 5.医院职工车辆统一停放地下停车场,运营方不收费、不管理。 石台县人民医院 上一篇:石台县人民医院云桌面项目结果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