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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公立医院(县人民医院院区、县中医院院区)突发环境事件编制应急预案项目询价公告

作者:admin 阅读: 发布时间:2026/7/20 9:20:15

一、采购人信息

(一)采购人:石台县公立医院

二、采购产品信息

(一)项目名称:石台县公立医院(县人民医院院区、县中医院院区)突发环境事件编制应急预案项目询价公告

(二)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壹万叁仟元整(¥13000.00元)。

(三)项目概况:两院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到期需重新编制。

(四)评标办法:响应招标要求的最低价中标法。

     (五)石台县公立医院(县人民医院院区、县中医院院区)突发环境事件编制应急预案必需通过池州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备案。

三、投标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投标人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4、提供投标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5、信誉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详细评审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4)在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中有多个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接近最高限价,且评标委员会认为报价出现异常的,可以宣布其投标无效;

(5)所投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服务承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6)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的;

(7)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

(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7、标书一式两份,一正一副。投标文件要求:标书一正一副,不可活页装订,密封在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需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封口处需加盖骑缝章。

四、公告期限:2026年7月20日10:00时始至2026年7月25日17:00时止,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6年7月20日10:00时始至2026年7月25日17:00时止。

方式:投标人把投标资质要求内需要提供的资料按时快递送到指定地址(指定地址: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总务科收。

电话 0566-6022324  

六、 其它

1、中标公司自中标至9月30日之前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并通过池州市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备案,推迟一天罚款1000元。

2、付款方式:应急预案收通过后后支付合同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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