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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人民医院院务公开工作制度

作者:admin 阅读: 发布时间:2022/11/25 8:56:32

石台县人民医院院务公开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安徽省医疗服务信息社会公开制度的通知》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和规范医院院务公开工作,建立公开透明的管理体制,保障医院干部职工和其他组织、个人依法获取医院各类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增进医患和谐,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推进依法治院、民主治院的进程,结合医院实际,现修改完善《院务公开工作制度》,并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一、公开范围

除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的,正在研究制定、调查处理过程中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不予公开的信息,原则上均可公开。公开的范围为三个方面:对社会公开、对患者公开、对医院内部职工公开。公开的信息内容包括:对外公开的医院基本情况、医疗费用、医疗质量、运行效率、学科建设情况、群众满意度、便民服务措施以及集中采购招标、行业作风建设情况;对内公开的医院重大决策事项、运营管理、人事管理、领导班子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详见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时限

根据医院院务公开目录,公开时间应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特别是对外公开动态性的内容要及时更新,做到准确及时、集中显示、定时更新和醒目易懂,便于职工、病人和群众查阅了解。对于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每次公开后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做出回应。各类院务信息产生后,医院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原则上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对医疗卫生行业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形式

本着便利、快捷、有效的原则,根据院务公开内容的具体情况采取定时公开和随时公开、事前公开和事后公开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建立健全医院与病人、领导干部与职工沟通机制。本着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和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促进医院科学发展的原则,医院选择采取以下对外公开形式:

(一)主动公开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医院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当面受理公开两种公开形式。院务公开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院长办公室,办公时间为正常工作日;联系电话:0566-602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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