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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危重症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需求公告作者:admin 阅读: 发布时间:2022/12/9 11:23:12
根据关于加强新冠肺炎医疗救治能力建设和医疗资源储备的通知精神,做好重症医疗资源的储备保障, 紧急采购一批重症医疗设备。 一、项目名称:石台县危重症能力提升项目 二、招标人:石台县人民医院。 三、预算金额:321万元。 四、最高限价:321万元。 五、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六:采购需求:见附表 七、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7个日历天。 八、响应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所投医疗设备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注:(1)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审核,将由评审委员会负责执行,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其参选将被否决。 (2)以上证明文件均须为合法有效。如按照国家规定需要进行年审的证书,证书必须为年审合格的证书。 九、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采购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 12 日下午2:00,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石台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设备科。(投标文件根据预算价自行制定) 2、逾期送达的参选文件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2022年12月 12 日下午2: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石台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会议室(四楼)。超过时间投标无效。 十一、响应文件的审查 1、响应人资格性、符合性在评标前由评标小组审查; 2、评标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进行检查。 3、评标小组小组会将对响应文件实质性进行审查。 4、响应人应详细说明其响应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配置或组件、功能,在《报价单》上应详细列出货物的所有参数指标,不详细编写可能影响评标小组的评审。 十二、公示及成交通知: 1、采购单位把评标小组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向所有响应人公示; 2采购单位将书面通知中标人。 十三、本批采购确定中标人的办法: 供应商超过3家的,由评审专家现场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参数、品牌、型号及售后服务等评定较优的3家供应商后,进入次轮谈判,不足3家的自接进入谈判程序,以最低价中标。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台县人民医院 ; 电话:0566-6021138 联系人:查先生。 (备注:投标人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方可参加投标会议。) 石台县危重症能力提升设备需求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拟采购数量 单价 (万元) 金额 (万元) 采购方式 1 床旁监护仪 10 2 20 竞争性谈判 1包 2 心排量监测设备 1 15 15 竞争性谈判 3 输液泵 20 0.5 10 竞争性谈判 4 微量注射泵 30 0.5 15 竞争性谈判 5 常规呼吸机 8 20 160 竞争性谈判 2包 6 面罩呼吸囊 15 0.2 3 竞争性谈判 7 电子降温设备(医用控温仪 1 4 4 竞争性谈判 3包 8 电子升温设备(病员加温系统 1 6 6 竞争性谈判 9 心脏起博相关设备(临时心脏起博器 1 10 10 竞争性谈判 10 器械心肺复苏抢救装备 1 18 18 竞争性谈判 11 床边脑电图和颅内压监测设备 1 20 20 竞争性谈判 12 血液净化仪(CRRT功能) 1 40 40 竞争性谈判 4包 合计: 321 本次采购项目共分4包,要求质保≥3年,产品业绩合同证明附后 |